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的全流程指南
一、变更条件与法律依据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二十七条,个体户经营者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未处于注销、吊销或整改状态
- 原经营者已办理离职手续
- 新经营者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
二、变更流程与所需材料
完整办理流程包含以下5个步骤:
- 提交申请: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《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》
- 材料审核:市场监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
- 公告公示:涉及名称变更需在《XX日报》公示15日
- 领取新证:原营业执照收回并发放新证
- 税务衔接:30日内完成税务登记信息变更
材料清单 | 必备材料 | 补充材料 |
---|---|---|
基础材料 |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|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|
特殊情形 | 租赁合同(场所变更时) | 新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|
三、常见问题解答
- 变更期间是否影响经营?
- 自提交申请起,原经营者不得开展新业务
- 跨地区变更如何办理?
- 需先注销原登记机关执照,再重新申请设立登记
- 变更后原执照如何处理?
- 市场监管部门将收回旧证并加盖作废章
四、注意事项
1. 变更后需在30日内完成银行账户备案更新
2. 涉及食品经营许可的需同步办理许可变更
3. 逾期未变更将面临每日50元滞纳金
五、办理时限参考
事项类型 | 办理时限 | 依据文件 |
---|---|---|
普通变更 | 20个工作日 | 《营业执照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 |
名称变更 | 45个工作日 | 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三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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