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营业执照店名变更操作指南
一、变更条件与材料准备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,需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店名变更:
- 已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状态
- 新名称符合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要求
- 需重新核发营业执照
材料清单 | 提交数量 |
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| 1份 |
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| 1份 |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经营者) | 2份 |
二、办理流程
1. 名称预先核准
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。
2. 正式变更申请
携带材料到所属辖区登记机关提交申请,现场领取《变更登记申请表》。
3. 审核与制证
材料审核通过后(约5-15个工作日),领取新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三、注意事项
- 变更后需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(如已取得)
- 涉及商标注册的需同步更新商标信息
- 变更后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(如涉及租赁经营)
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:名称变更需在核准后30日内完成工商登记。
四、常见问题
问题1:能否保留原注册号?
可以。营业执照注册号具有唯一性,变更名称时注册号不变。
问题2:变更前后地址需一致吗?
不需要。但新地址需符合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的经营场所条件。
问题3:变更后原有合同是否有效?
有效。变更登记不影响已经签订的民事合同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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