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工作委员会职能与工作规范
一、组织架构与工作原则
政协工作委员会依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设立,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。
- 核心原则: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- 组织架构:由中共政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提案委员会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组成
二、主要工作职能
职能分类 | 具体内容 | 依据文献 |
---|---|---|
政治协商 | 对重大决策进行协商议政 | 《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规则》第5条 |
民主监督 | 通过调研、提案等方式开展监督 | 《政协章程》第15条 |
参政议政 | 组织专题研讨、对口协商等活动 | 《政协章程》第17条 |
三、工作规范要求
内容标准:确保政治方向正确,杜绝封建迷信思想渗透
- 提案须符合《政协提案撰写规范》
- 会议记录需经双重复核
四、活动形式与流程
重要会议实行"三重一大"决策机制,具体流程包括:
- 议题申报
- 专家论证
- 协商表决
注意事项:所有活动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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