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登记管理条例核心内容指南
一、登记流程
企业设立登记需按以下步骤办理:
- 名称预核准(需提交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)
- 材料提交(包括: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、经营场所证明等)
- 领取营业执照(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证)
二、登记材料清单
材料类别 | 具体要求 |
---|---|
基础材料 | 1. 公司章程(需全体股东签字) 2. 股东会决议(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) |
身份证明 | 1.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验原件) 2.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|
场所证明 | 1. 租赁合同(需产权证明) 2. 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|
三、特殊情形处理
1. 外商投资企业
- 需提交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》
- 外资比例超过50%需提交商务部门批文
2. 一人公司
需满足以下条件:1. 注册资本实缴到位2. 设立分支机构需单独登记
四、注意事项
登记机关有权要求补充材料,具体时限以地方规定为准。已设立企业变更登记须在业务完成后30日内办理。
(本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至第四十五条整理,数据截止2023年9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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