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仲裁规则核心要点解析
一、仲裁基本原则
中国仲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- 自愿原则: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
- 保密原则:仲裁程序及裁决内容受法定保密义务约束
- 独立原则:仲裁机构应保持与仲裁案件的独立关系
- 高效原则:仲裁程序设有严格时限要求
二、仲裁程序流程
(一)申请与受理
1. 当事人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
2. 仲裁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
3. 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并发送受理通知
(二)组成仲裁庭
独任审理 | 适用争议金额≤50万元或双方约定 |
三人仲裁庭 | 争议金额>50万元或一方要求 |
三、仲裁协议规范
有效仲裁协议应包含以下要素:
- 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
- 具体的争议事项描述(如:合同履行争议)
- 有效的签署日期及签署人信息
四、裁决执行保障
根据《仲裁法》第70条,已生效裁决可通过以下途径执行:
- 向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
- 涉外裁决需通过《纽约公约》缔约国承认
- 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
五、争议解决机构名录
机构名称 | 所在地 | 业务范围 |
---|---|---|
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CIETAC) | 北京、上海、深圳 | 国际商事争议 |
北京仲裁委员会 | 北京 | 国内及国际争议 |
上海国际仲裁院 | 上海 | 涉外商事及海事争议 |
(注:本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规则》及相关司法解释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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