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卫仲裁委商事仲裁流程指引
一、仲裁申请条件
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向中卫仲裁委申请仲裁:
- 合同双方约定仲裁条款
-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
- 调解协议约定仲裁解决
二、仲裁程序步骤
- 提交材料:需提供仲裁协议、身份证明、争议事实陈述书(模板见《商事仲裁实务手册》第3章)
- 组建仲裁庭:3名仲裁员(含1名被申请方指定员)
- 审理阶段: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(需书面通知双方)
三、注意事项
- 仲裁申请时应附具证据目录(证据种类及证明力需明确标注)
-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,不可上诉
-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(具体标准见《中卫仲裁委收费管理办法》表2-1)
四、法律依据
条款号 | 法律名称 | 核心内容 |
---|---|---|
第8条 | 《仲裁法》 | 仲裁协议无效不影响后续仲裁程序 |
第42条 | 《涉外仲裁法》 | 涉外仲裁适用特别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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