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建造师工程索赔程序全解析
一、索赔管理概述
工程索赔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解决争议的重要机制,需严格遵循以下程序:
1. 索赔提出
- 索赔事件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
- 索赔方需在知悉或应当知悉事件后28日内提交书面索赔报告
- 索赔报告应包含事件描述、合同依据、损失计算、证据材料等
2. 索赔审核
- 受理由合同约定的索赔管理小组
- 审核周期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
- 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反馈索赔方
关键节点 | 责任方 | 时限要求 |
---|---|---|
事件发生后 | 索赔方 | 28日内 |
提交报告 | 受理由方 | 7个工作日内 |
审核完成 | 审核小组 | 21个工作日 |
二、索赔处理要点
1. 证据管理规范
- 所有证据需有原始载体
- 电子证据需有电子签章
- 第三方鉴定报告需加盖CMA章
2. 损失计算标准
- 人工费按实际工日单价计算
- 机械台班费按租赁合同价计算
- 材料费采用市场价+运输费+合理损耗
三、争议解决机制
1. 协商解决
双方在30日内达成书面协议
2. 调解处理
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
3. 仲裁诉讼
调解失败后需在争议发生后6个月内
- 选择仲裁(需合同约定)
-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
(参考文献:工程索赔管理规范,20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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